在职场中,工伤认定是一项关键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作起因造成的伤害时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和救助。并非所有在工作中发生的伤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本文将围绕不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详细解析未被视为工伤的多种情况。
不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主要涵以下几种情况:
1. 故意犯罪引起的伤害;
2. 醉酒或吸致使的伤害;
3. 自残或自杀引发的伤害;
4. 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袭击等特殊情况引起的伤害;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面,咱们将对上述情形实详细解析。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故意犯罪引起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故意犯罪是职工主观上的违法表现,与其工作职责无关,不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故意犯罪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 职工在工作期间,故意实违法行为,如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
2. 职工在工作期间,故意违反工作规定,引起事故发生,如操作不当、违反安全规定等;
3. 职工在工作期间,故意利用工作之便,实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醉酒或吸引起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醉酒或吸是职工个人起因致使的与其工作职责无关。
醉酒或吸引发的伤害涵以下几种情形:
1.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醉酒或吸引起意识不清发生意外伤害;
2.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醉酒或吸引起身体不适,进而引发疾病或伤害;
3.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醉酒或吸造成与他人发生纠纷受到伤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自残或自杀致使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自残或自杀是职工个人意愿引发的与其工作职责无关。
自残或自杀引发的伤害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起因,故意伤害本身的身体;
2.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精神压力过大,选择自杀;
3.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家庭纠纷等原因,与他人发生冲突造成自残或自杀。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因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袭击等特殊情况致使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这些情况属于政治、军事、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情况,与职工的工作职责无关。
特殊情况造成的伤害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 职工在战争、军事行动中,因敌对行动造成伤害;
2. 职工在恐怖袭击中,因 袭击引发伤害;
3. 职工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情况下因救援工作致使伤害。
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这些情形主要涵:
1. 职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
2.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工作原因发生的伤害;
3.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致使的疾病、伤害。
工伤认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工伤认定期间,要严格区分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既不能将非工伤认定为工伤也不能将工伤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熟悉不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有助于咱们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实际操作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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