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我国,工伤认定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有关键意义。在现实生活中,有时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可能不被认可。那么不被认定为工伤可继续申诉吗?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难题,并介绍怎样操作及是否可起诉。
一、不被认定为工伤可继续申诉吗?
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查、复核。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下,职工可继续申诉:
1. 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明显违法或不当;
2. 工伤认定部门未遵循法定程序实行工伤认定;
3. 工伤认定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 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与事实不。
二、怎样操作继续申诉?
1. 提交复查申请: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申请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复查申请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
2. 工伤认定部门应该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复查决定书应该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3. 倘使复查决定仍然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职工可以继续向上级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复核。
4. 上级工伤认定部门理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书应该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三、不认定工伤可起诉吗?
1. 可起诉。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表现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表现,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起诉条件:职工起诉工伤认定决定的,理应合以下条件:
(1)起诉人是受到工伤认定决定的职工;
(2)起诉事由与工伤认定决定有关;
(3)起诉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4)起诉书理应载明起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 诉讼程序:职工提起行政诉讼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审查工伤认定决定的合法性。要是人民法院认为工伤认定决定违法,可判决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责成工伤认定部门重新作出决定。
不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依法继续申诉通过复查、复核程序争取合法权益。假若申诉无效职工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个期间,职工理应留意以下几点:
1. 及时理解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
2. 准备充分证据,证明自身受到的伤害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3. 依法行使权利,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是一项涉及职工权益的关键工作,职工在遇到疑问时,理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也应关注工伤认定疑惑,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伤认定环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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