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工伤认定结果与职工期望不的情况。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不服工伤认定的异议解决流程帮助您依法提出申请。
不服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工伤认定、收到工伤认定结论、提出异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 提交申请材料: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事故伤害证明;
- 医疗诊断证明。
2. 审查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实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到事故现场调查。
4. 作出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1. 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2.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应对:假若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能够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异议。
1. 提交异议材料:异议人理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 异议书;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相关证据材料。
2. 审查异议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异议材料后对异议材料实行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3. 重新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异议材料对工伤认定结论实重新调查核实。
4. 作出应对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重新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应对决定。
1. 申请行政复议:假如异议人仍然不服工伤认定结论,可在收到异议解决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提交行政复议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该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 行政复议申请书;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工伤认定结论;
- 异议解决决定;
- 相关证据材料。
3. 审查行政复议材料: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行政复议材料后,对材料实行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4.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审查情况,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 提起行政诉讼:假使行政复议申请人仍然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提交起诉材料:起诉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 起诉状;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工伤认定结论;
- 行政复议决定;
- 相关证据材料。
3. 审查起诉材料: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对材料实行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4. 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依据审查情况,作出判决。
不服工伤认定的异议应对流程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职工和用人单位在遇到此类疑问时,应该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提出申请。在异议应对进展中,要注重证据收集和材料准备以保证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本文所述不服工伤认定的案由为“不服工伤认定纠纷”。期待本文能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让您在工伤认定异议应对期间少走弯路,顺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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