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予认定书:如何补救、获取途径、开具部门及鉴定可能性解析
工伤不予认定书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后,相关部门对其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后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书面通知。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不予认定的情况时,往往不知道怎么样实行补救。本文将从工伤不予认定书的补救措、获取途径、开具部门以及鉴定可能性等方面实行详细解析以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在收到工伤不予认定书后,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劳动者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表现不服,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表现实行审查的一种法律途径。
若是劳动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或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行政诉讼劳动者可须要法院对工伤不予认定书实行审查,撤销不当的决定。
劳动者在工伤不予认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依法对劳动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实行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一种法定程序。若是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显示劳动者确实存在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者可依据鉴定结论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可自行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假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未获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向劳动者送达工伤不予认定书。
在劳动者因故无法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或是说其他有关单位可代为申请。若是申请未获通过相关部门同样会送达工伤不予认定书。
工伤不予认定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开具。在我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要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等。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该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不予认定书的鉴定依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提供的工伤事故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
(3)劳动者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事故情况说明;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
工伤不予认定书的鉴定程序如下:
(1)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合鉴定条件的,委托具有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实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鉴定结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不予认定书是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可能面临的一种结果。劳动者在收到工伤不予认定书后,理应积极寻求补救措,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自身是不是存在劳动能力丧失。在此进展中理解工伤不予认定书的获取途径、开具部门以及鉴定可能性,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应对工伤认定中的各种疑惑。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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