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决定书、写作指导及期限说明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使得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行政复议的形式争取工伤认定。本文将为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的申请书范文、决定书、写作指导及期限说明帮助您更好地熟悉和应对此类疑问。
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等)
被申请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名称)
请求事项:
1. 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2. 请求重新认定工伤。
事实和理由:
(详细陈述事故经过、受伤情况、救治情况及不予认定工伤的起因等)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章)
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等)
被申请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名称)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后,现已审查结。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按照具体案件情况,阐述审查意见)
依据《人民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之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1. 撤销被申请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2. 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机关:(章)
以下是针对各个小标题的解答:
在撰写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时,应留意以下事项:
1. 书写格式:遵循正式文件的格式,涵标题、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致送机关、申请人签名或章等。
2. 事实陈述:详细陈述事故经过、受伤情况、救治情况等,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
3. 法律依据:引用《人民工伤保险条例》、《人民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阐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违法性。
4. 请求事项:明确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请求重新认定工伤。
依据《人民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理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长三十日。 劳动者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关注以下期限:
1.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劳动者理应在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2. 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行政复议机关理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长三十日。
以下是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作步骤:
1. 写明“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2. 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别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3. 请求事项:写明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请求重新认定工伤。
4. 事实和理由:详细陈述事故经过、受伤情况、救治情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5. 法律依据:引用《人民工伤保险条例》、《人民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阐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违法性。
6. 致送机关:写明行政复议机关的名称。
7. 申请人签名或章:在申请书上签名或章。
8. 日期:写明申请书的提交日期。
通过以上解答,期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参考。在实际操作中,请依照具体案件情况灵活运用,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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