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面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者应怎么样应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申请复查与法律途径的相关内容,帮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后,认为不合工伤认定条件,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2.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办理手续:主要涵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提交、审查、决定等环节。
3.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范文:一般包含劳动者个人信息、受伤经过、审查依据、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等内容。
4.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该载明的事项:涵劳动者个人信息、受伤经过、审查依据、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复查期限及途径等。
(1)复查期限:劳动者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应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2)复查材料:劳动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③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④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事故报告等)。
(3)复查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实复查。复查期间,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新的证据材料。
(4)复查结果:复查结论理应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为维持原决定或改变原决定的,均应书面通知劳动者。
(1)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复查结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劳动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劳动者在申请复查及法律途径期间,应保障材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2.劳动者在申请复查及法律途径进展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用不正当手作用审查结果。
3.劳动者在申请复查及法律途径期间,如有疑问,可向专业律师咨询,以确信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非绝对不可逆转劳动者在收到此类决定书后应积极采用申请复查及法律途径,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加强安全意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为本人和家人带来福安的生活。
(本文约1500字仅供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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