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认定工伤举证申请书模板:撰写与,含新证据提供及认定书格式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工伤认定进展中,若相关部门不予认定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可提出举证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不予认定工伤举证申请书的撰写、及相关关注事项,同时为您提供含新证据提供及认定书格式。
不予认定工伤举证申请书模板可以在我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也可在本文末尾获取。以下是步骤:
1. 访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
2. 在网站首页搜索“不予认定工伤举证申请书”;
3. 在搜索结果中找到相关模板,点击。
在申请书标题处,写明“不予认定工伤举证申请书”。
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等信息;
被申请人:填写被申请人名称(如: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部分是申请书的核心内容,需要详细阐述以下方面:
(1)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及经过;
(2)申请人受到的伤害及伤情;
(3)相关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
(4)申请人对不予认定工伤的不同意见及依据。
在此部分,申请人应列举相关证据涵但不限于:
(1)事故现场照片、视频;
(2)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书;
(3)证人证言;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
明确请求事项,如:请求认定申请人所受伤害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写明申请人姓名、日期、联系办法。
在工伤认定期间,若申请人发现新的证据,能够依照以下步骤提供:
1. 收集新证据,涵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2. 将新证据整理成册,附上相关说明;
3. 在法定时限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新证据。
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格式如下:
(被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一款规定,现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送达如下:
(此处简要阐述不予认定工伤的事实和理由)
二、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名称)申请复查。
三、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被申请人章)
(日期)
不予认定工伤举证申请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工具。在撰写和提交申请书时,申请人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充分、合法的证据。同时本文提供的模板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还需依据实际情况实行调整。期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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