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应该去哪个部门: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及申请流程详解
在职场中工作安全是每个员工都需要关注的疑惑。不的是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当不发生时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程序和部门至关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认定工伤应该去哪个部门”,以及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同时为您介绍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 一、认定工伤应该去哪个部门?
在合肥地区,工伤认定工作主要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若是您在合肥发生了工伤,应首先向该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全国范围内,工伤认定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到各个城市,您需要向所在地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涵接收工伤认定申请、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等。
## 二、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说了算?
工伤认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说了算。在工伤认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核、调查、核实,并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1)申请时间: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 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
-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实审查。若材料齐全、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受理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实实地调查和核实。调查内容涵:事故发生经过、受伤员工的工作情况、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等。
依据调查结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将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将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提出异议。异议应对期间,原工伤认定决定暂不实行。对异议应对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解决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机构将依照工伤认定决定书和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熟悉工伤认定程序和部门对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至关关键。当发生工伤时,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遵循法定程序,有助于保障工伤员工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关爱。同时用人单位和员工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贡献。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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