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难题是劳动者关注的点之一。本文旨在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工伤认定复议的相关知识帮助大家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时可以顺利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为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后,理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理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对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劳动者、单位及有关人员应该予以配合。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认定为工伤的,理应及时通知劳动者和单位。
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
劳动者或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时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工伤认定相关的证据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实行审查,决定是不是受理。受理复议申请的,应该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复议期间,理应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应该送达劳动者和单位。
劳动者或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相关当事人应该自觉履行判决结果。
1.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后,理应及时报警,保留事故现场证据。
2. 劳动者理应及时向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遵循单位须要提供相关证据。
3.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应该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调查核实。
4. 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应该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异议或复议申请。
5. 劳动者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紧环节。劳动者在遇到此类疑惑时,应该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流程实行申诉与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单位也理应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员工,为劳动者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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