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与赔偿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关于上下班途中扭伤是不是可评定为工伤等级以及相应的赔偿疑问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本文将围绕这一话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对上下班途中扭伤是否可评定为工伤等级标准实行探讨。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情形。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涵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的正常工作场所和因工作需要临时到其他场所。
工伤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依据劳动者受到伤害的程度、功能障碍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因素实评定。工伤等级的认定,对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有要紧意义。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在上下班途中,劳动者受到的伤害并非由本人主要责任致使的,能够认定为工伤。
扭伤是因外力作用引发的关节、肌肉、肌腱等软组织的损伤。从工伤的定义来看,扭伤并非因工作起因引起的伤害,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扭伤并不属于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扭伤是否能够评定为工伤等级,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上下班途中的扭伤虽然不是因工作起因引发的,但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也应纳入工伤认定范围,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另一种观点认为,扭伤不属于工伤,不应评定为工伤等级。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扭伤,应依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实行应对。
笔者倾向于之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1)上下班途中的劳动者处于工作状态。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虽然不在工作场所内,但仍在履行工作职责,为工作提供必要的准备和后续支持。 上下班途中的劳动者应视为处于工作状态。
(2)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上下班途中扭伤,劳动者可能由此丧失劳动能力,作用家庭生活。将上下班途中扭伤纳入工伤认定范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上下班途中扭伤的工伤等级评定,应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实。该标准依照劳动者受到伤害的程度、功能障碍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因素对工伤等级实划分。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扭伤,应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核,对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并评定相应的工伤等级。
上下班途中扭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评定为工伤等级。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扭伤,理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依照相关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对合条件的劳动者,应认定为工伤,并评定相应的工伤等级,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完)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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