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常见的意外情况,理解工伤认定与赔偿的相关知识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针对8类特殊情况解析工伤认定与赔偿的相关疑问,并提供合法 途径。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以下将针对8类特殊情况实分析:
即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仍然可申请工伤认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2. 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结论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倘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论为员工个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实行分析,如是不是存在工作原因等因素。
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疑问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可申请长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在工作时间前后,职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能够认定为工伤。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可认定为工伤。
工伤职工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3)护理费、辅助器具费;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协商应对: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够先与用人单位实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2)调解: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调解不成,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如仲裁不支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解工伤认定与赔偿的相关知识有助于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时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理应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 途径,保证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履行社会责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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