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劳动者是否可以认定工伤?-65岁劳动者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事故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在退休后继续工作。对65岁以上的劳动者在工作进展中是否可认定工伤,以及怎么样获得相应赔偿,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实际操作等方面对65岁劳动者是否可以认定工伤实深入分析。
依据《人民劳动法》和《人民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
(3)伤害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依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包含: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
(3)伤害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男性劳动者60岁、女性劳动者55岁退休。 65岁的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了劳动者主体资格。在此类情况下,65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只能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2. 65岁劳动者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由于65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为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这意味着65岁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不能依照工伤认定程序实认定。
虽然65岁劳动者不能依照工伤认定程序获得赔偿,但依照《人民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用人单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岁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可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对65岁劳动者工伤认定的政策有所不同。如上海等地区规定,65岁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工伤待遇由聘用单位承担。而其他地区则可能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依据人社部的规定,假若在雇佣单位工作至今且未满60岁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能够遵循工伤认定程序实认定。这意味着,部分65岁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仍然具备工伤认定的资格。
65岁劳动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因为他们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了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的政策及人社部的相关规定为65岁劳动者工伤认定提供了可能性。
(1)加强法律法规的传和普及,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2)对65岁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情况建议劳动者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3)建议和地方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65岁劳动者工伤认定提供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4)鼓励用人单位为65岁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以减轻双方在工伤赔偿方面的纠纷。
65岁劳动者工伤认定疑问涉及法律法规、实际操作等多方面因素。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怎么样保障65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努力。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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