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伤事故认定全解析:涵标准、条件、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工伤事故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环节。在现实社会中,因工伤造成的纠纷屡见不。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20年工伤事故认定的标准、条件、流程以及常见难题解答,帮助您更好地熟悉工伤事故认定的相关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说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理应及时实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理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是不是认定为工伤?
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能够认定为工伤。
2.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怎样去规定的?
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遵循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有哪些?
答: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涵: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伤害报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职工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
工伤事故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事故认定的标准、条件、流程和常见疑惑解答,有助于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期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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