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工伤职工的待遇和赔偿具有要紧意义。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武汉市工伤伤残鉴定的地点、机构及最新鉴定标准,帮助您熟悉工伤伤残鉴定流程,为工伤职工 提供参考。
在武汉市工伤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发生工伤后,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在武汉市,工伤伤残鉴定机构为武汉市工伤保险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该中心承担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及工伤待遇、预防费用审核支付等工作。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实行鉴定。鉴定进展中,工伤职工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医疗资料。
鉴定委员会依照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依据鉴定标准划分伤残等级,并出具鉴定结论。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含: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武汉工伤伤残分为十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补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面部重度毁容,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
(2)二级伤残:面部中度毁容,全身中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
(3)三级伤残:面部轻度毁容,全身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50%。
(4)四级伤残:面部有轻度毁容全身有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30%。
(5)五级伤残:面部有轻度毁容全身有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20%。
(6)六级伤残:面部有轻度毁容,全身有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10%。
(7)七级伤残:面部有轻度毁容全身有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5%。
(8)八级伤残:面部有轻度毁容全身有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3%。
(9)九级伤残:面部有轻度毁容,全身有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1%。
(10)十级伤残:面部有轻度毁容全身有轻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0.5%。
在武汉市,工伤鉴定费用依据最新修订的标准实行。具体费用请咨询相关机构。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是说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熟悉工伤伤残鉴定地点、机构及最新鉴定标准,有助于工伤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发生工伤后,职工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确信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也应关注工伤难题,共同为工伤职工提供关爱和支持。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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