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为了方便广大职工熟悉和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宜本文将详细介绍本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伤认定服务中心的地址、服务内容、申请流程以及留意事项,帮助大家顺利办理工伤认定。
1. 本溪县分中心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文化街工商巷186-2
3. 机构-工伤保险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608
受理时间:8:30-11:3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1.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
2. 拟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复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3. 解决工伤保险纠纷,提供咨询和服务;
4. 传工伤保险制度政策加强与各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1. 申请人通过信函办法提出申请,信函地址:辽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
2. 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 《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
-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
- 职工工伤认定所需的相关材料。
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现场咨询等方法熟悉工伤认定政策、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4. 工伤认定服务中心将依据提交的材料实审核,合条件的,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5. 申请人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1.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尽快向工伤认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 申请人需在工伤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工伤认定服务中心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隐私权,对提交的材料实行保密。
本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伤认定服务中心始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工伤认定服务。在此,感谢广大职工对工伤认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请随时与咱们联系咱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注:本文按照提供的语料库撰写,字数约1500字。如需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依照实际情况实调整。)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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