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增强工伤事故认定成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新乡市作为河南省的一个关键城市拥有完善的工伤认定体系。本文将详细介绍新乡市工伤认定中心的相关业务地址和服务电话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熟悉和办理工伤业务。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期。用人单位未依据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地址位于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市民中心二楼116号窗口。联系人:哲,联系。法定办理时限为自申报之日起。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后存在残疾、作用劳动能力的,应及时向参保地人社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地址位于人民路1号社保综合楼(公园北门)9楼908室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咨询3026077。
新乡市工伤鉴定地址为:新乡市红旗区红旗医院后,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东关大街78号。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更好地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或护理等级、已实工伤建档登记的,可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本文整理了新乡县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参保、工伤待遇的业务咨询电话,以方便职工咨询相关业务。
- 工伤科:
- 社保综合楼工伤保险科:3026077
-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的办理时限为6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人为工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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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布的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各业务窗口电话一览表已发布,职工能够拨打相应窗口电话实咨询和办理业务。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实咨询。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广大职工应充分熟悉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本文详细介绍了新乡市工伤认定中心的相关业务地址和服务电话,期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遇到工伤疑问时,及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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