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与鉴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抚顺市相关部门为工伤职工提供了便捷的申报渠道和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抚顺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的联系电话以及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和留意事项帮助广大职工熟悉工伤认定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抚顺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联系电话如下:
1. 抚顺市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 抚顺市工伤申报XXX-XXXX
3. 邮箱:fsrsjgsbxc@16com
工人受到工伤后,应立即拨打工伤申报电话(XXX-XXXX)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信息:受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申报工伤认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4)《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复印件;
(5)有效诊断证明及完整病历材料。
个人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工伤认定的,需持以下材料:
(1)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身份证明;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裁决书。
申报工伤认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顺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
(2)近期免冠一寸底照片2张;
(3)工伤认定送达回证;
(4)工伤认定书;
(5)医疗诊断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按照相关条款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职工工伤(工亡)认定时间为60天。自受伤害事故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时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抚顺市三家工伤认定机构分别为:公正司法鉴定所、矿务局法医司法鉴定所、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与鉴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熟悉工伤认定政策、熟悉工伤认定流程有助于职工在遭受工伤时及时获得赔偿。本文为您提供了抚顺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的联系电话,以及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和关注事项,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共计1500字右,已自动排版。)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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