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对于,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和相关规定至关要紧。本文将详细介绍州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所需材料、受理条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办理工伤认定。
州市工伤认定工作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职工需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州市工伤认定主要依据《人民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州市工伤保险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
2. 申请属于人社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3. 申请在受理时效内。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工伤认定: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调查核实,包含收集相关证据、询问证人等。
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及其所在单位。
1. 工伤认定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
3. 事故伤害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现场照片等。
4. 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等。
5. 用人单位对事故的说明材料。
6.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如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州市人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
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
熟悉和熟悉州市工伤认定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要紧意义。在办理工伤认定进展中工伤职工及其家属要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及时申请认定,同时关注工伤赔偿标准,确信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期待本文能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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