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工伤职工而言理解工伤鉴定中心的地址、联系方法以及办理流程至关关键。本文将详细介绍州市工伤鉴定中心的相关信息,帮助工伤职工顺利办理工伤鉴定。
2. 联系途径:
(2)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联系电话为*
(1)工伤认定书: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或个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
工伤职工或其代理人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窗口提交申请。
在窗口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将对材料实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伤职工将收到鉴定通知。
遵循鉴定通知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工伤职工参加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结后,工伤职工或其代理人可领取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分为一级至十级,按照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理解州市工伤鉴定中心的地址、联系形式及办理流程有助于工伤职工顺利办理工伤鉴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期间,工伤职工理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完成工伤鉴定。同时工伤职工还应该熟悉《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本人争取到应有的待遇。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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