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社保咨询热线:0532-12333
3. 青岛市总工会工伤鉴定医院:电话(0532)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
4. 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伤鉴定所:电话(0532)xxxxxxxx
1.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提交以下材料: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4. 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5. 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并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1. 遵循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 在工作进展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
1. 问:怎样查询工伤认定申请进度?
答:可拨打青岛社保咨询热线0532-12333,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实查询。
2. 问: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 问:倘采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怎么办?
答: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问: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怎么样申请工伤赔偿?
答: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须要。如用人单位拒绝赔偿,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问:工伤鉴定怎样去实行?
答:工伤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实诊断、鉴定和评定损伤程度的一项工作。职工可向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申请的联系方法、流程及常见疑问解答,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及时 。在此,提醒广大职工要关注自身权益,遇到疑惑及时咨询相关部门,确信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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