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与鉴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天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的相关信息涵人力部门联系形式、工伤认定电话以及工伤认定与鉴定流程,帮助您理解怎么样实行工伤认定和鉴定。
天津市工伤认定中心设在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A座,以下是具体联系方法:
-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022-
天津市工伤保险机构分布在各个区,以下为部分区的联系途径:
- 上午9:00-12:00
- 022-
-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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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该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受理的申请内容实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不是认定工伤的决定。
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理应在伤情稳定后,由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机构按照职工的伤情评定伤残等级。
- 咨询022-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医大院内教学楼)
- 咨询022-
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的社会保险单位网上业务经办大厅申报工伤认定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资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区人社局电子邮箱。
天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便捷的联系方法和电话信息。理解工伤认定与鉴定流程,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及时申请认定和鉴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信息。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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