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鉴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本文为您详细解析光明区工伤鉴定中心地址、电话查询及工伤鉴定地点指南帮助您理解工伤鉴定流程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公正的鉴定。
光明区工伤鉴定中心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隶属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具体地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实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熟悉工伤鉴定相关事宜。
(1)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一般由用人单位向光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 被鉴定人4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 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申请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与工伤有关的所有病历资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单位:工伤职工需要在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
- 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被鉴定人4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 申请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与工伤有关的所有病历资料。
(1)光明区市政服务中心:工伤职工可在光明区市政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窗口申请工伤鉴定。
(2)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职工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简称市鉴定办)办理手续。
1.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光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应在医疗结后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医疗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日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 留意事项:
(1)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涵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病历资料等。
(2)工伤职工在申请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实行咨询。
(3)工伤职工在鉴定进展中,应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和病情,确信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工伤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理解工伤鉴定中心地址、电话查询及工伤鉴定地点指南,有助于工伤职工顺利办理鉴定手续,保证自身权益得到保障。期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信息,您生活愉快!
(注:本文按照所给语料库整理撰写,实际操作进展中,请以当地政策法规为准。)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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