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伤保险作为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制度,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中山市工伤保险认定中心的地址、工伤鉴定服务查询流程及相关政策,帮助您更好地熟悉和办理工伤保险事宜。
中山市工伤保险认定中心主要负责工伤保险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以下是中山市工伤保险认定中心的地址:
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163号联系。
(1)工伤申报:用人单位应该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之一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工伤申报。
(2)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1)查询工伤鉴定机构:工伤职工可以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工伤鉴定机构。以下为中山市伤残鉴定中心地址:
广东公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新兴花园翠园街2-8栋首层。
(2)提交鉴定材料:工伤职工需向鉴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伤认定决定书;
②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
④其他与工伤鉴定有关的材料。
(3)领取鉴定结果:工伤职工在提交鉴定材料后鉴定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工伤职工可凭身份证和鉴定报告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工伤鉴定结果。
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等有关规定。
3. 受理时效: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4. 鉴定费用: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 鉴定结果异议:工伤职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重新鉴定。
熟悉工伤保险认定中心地址和工伤鉴定服务查询流程,对工伤职工而言至关关键。在遇到工伤保险疑惑时,及时理解相关政策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是每个职工应该具备的素养。期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指导,您生活愉快!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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