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伤事故的发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工伤伤残鉴定制度。工伤职工可通过伤残鉴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复治疗。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东莞市工伤伤残鉴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及鉴定流程帮助您理解工伤伤残鉴定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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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0769-,0769-87127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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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应该在职工医疗结期满30日内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职工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承担。鉴定费用标准遵循物价部门的规定实行。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鉴定时间以鉴定机构安排为准。
鉴定结果将在鉴定结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须要重新鉴定。
鉴定结论将作为工伤职工赔偿和复治疗的依据。按照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可获得相应的赔偿待遇和复服务。
1. 请工伤职工在鉴定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信鉴定顺利实行。
2. 鉴定进展中,请遵守鉴定机构的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完成鉴定。
3.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鉴定机构联系,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熟悉东莞市工伤伤残鉴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及鉴定流程,有助于工伤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期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信息,您生活愉快!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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