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吉林省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伤认定查询指南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时获得工伤认定,有助于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长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的相关信息以及怎么样实行工伤认定查询,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
长春市工伤认定委员会位于长春市办公大楼内,主要负责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不是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表现。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长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地址:榆西大街长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可通过电话、邮寄、互联网等办法与长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联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2)工伤申请说明;
(3)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病例资料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长春市工伤鉴定机构为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2号。
工伤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突发疾病死亡的,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经医疗机构诊断属于职业病或是说视同职业病的;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形式查询工伤认定结果:
(1)电话查询:拨打长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电话实查询;
(2)邮寄查询:将查询申请邮寄至长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
(3)互联网查询:长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实查询。
查询内容涵工伤认定结果、工伤待遇等相关信息。
工伤认定与鉴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对长春市工伤认定与鉴定中心有了更加全面的熟悉。在实际操作期间,请务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实,以保证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请您关注长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获取最新的工伤认定政策信息。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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