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遭受工伤的职工而言,及时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沈阳市皇姑区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涵工伤认定的地址、电话以及办理流程,帮助您顺利办理工伤认定。
1. 工伤认定办理地点:社保大厦一楼工伤认定窗口(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4. 区人社局社会保障科
5. 咨询024-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对合受理条件的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决定工伤的应该向职工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决定不属于工伤的,理应向职工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决定书理应送达职工、用人单位和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后,将工伤认定决定书向社会公告。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提起行政诉讼。
1. 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伤认定决定的生效时间为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3.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按照规定应该享受伤残津贴的,依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4. 用人单位未遵循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期望本文能为您在皇姑区办理工伤认定提供有益的参考。要是您在办理期间遇到任何难题,请随时拨打相关电话实行咨询,咱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您办理顺利!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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