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对昆明市省级、市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而言,熟悉工伤认定的流程、地址及所需材料至关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昆明市工伤认定相关事宜,助您顺利完成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是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对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害实认定,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昆明市工伤认定工作采纳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形式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遵循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昆明市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昆明市工伤认定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工伤认定部门对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实调查核实,涵事故现场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收集相关证据等。
工伤认定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照《云南省实〈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工伤认定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办法无法送达,工伤认定部门将依法公告送达。
云南省省级、昆明市市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伤(职业病)伤害的,将申报材料交到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1楼大厅综合窗口。
1. 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工伤认定。
2.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完整、真实的申请材料,若提交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工伤认定部门在调查核实期间,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4.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后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复查。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熟悉工伤认定流程、地址及所需材料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时顺利申请认定。本文为您提供了昆明市工伤认定的相关指南,期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办理工伤认定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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