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在扬州市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工伤认定申请和咨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扬州市工伤认定中心的联系途径、在线咨询指南以及相关关注事项。
1. 工伤认定咨询
2. 劳动能力鉴定咨询
4. 申报受理地点:西园北路3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A26号“工伤一件事”窗口)
5. 咨询0514-
7. 工伤认定专线:
劳动者可以在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工伤认定申请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并实在线咨询。网址:http://rsj.yangzhou.gov.cn/
劳动者可拨打政务服务大厅导服台电话实行咨询理解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和相关材料。
扬州本地宝网站提供了扬州市工伤认定申请审核的相关信息,劳动者可以在此熟悉工伤认定的关注事项。网址:http://www.yangzhou.bendibao.com/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从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5)用人单位提供的考勤记录(章)
(6)证人证言(注明与伤亡职工之间的关系,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途径)
2. 工伤类型为第三人造成交通事故的,申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经诉讼的,需提供民事调解或法院判决书。
3. 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供组织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地点为西园北路3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A26号“工伤一件事”窗口)受理时间为2021年8月开始。
1. 申请: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 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实行审核。
3. 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鉴定时间、地点。
4. 依据鉴定结果,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1. 一次性医疗补偿金:申请人需提供《职工工伤认定单位申请表》、《扬州市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劳动合同、减少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 因高作业或是说高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有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期间,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
扬州市工伤认定中心为劳动者提供了多种咨询和申请途径,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关注相关材料的准备和办理流程。期待本文能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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