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工伤认定与鉴定地址及联系电话:宝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告
工伤认定与鉴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在上海市宝山区,工伤认定与鉴定工作由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负责。本文将详细介绍宝山区工伤认定与鉴定的地址、联系电话及相关政策,以方便广大劳动者熟悉和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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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上午8:45-11:30,下午13:00-16:30(星期一至五)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45至11:30
(1)单位或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理应及时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后将对事故实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工伤人员应该在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向宝山区工伤鉴定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宝山区工伤鉴定处将对工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实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3)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人员能够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待遇:工伤人员在工伤治疗期间,能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资待遇:工伤人员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3)伤残待遇:工伤人员经鉴定为伤残等级的,能够享受伤残待遇。
(4)工亡待遇:工伤人员因工死亡的,其家属能够享受工亡待遇。
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突发疾病死亡的。
工伤认定与鉴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机构将继续为广大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工伤认定与鉴定工作的顺利实。在此,咱们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时刻关注本人的职业安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与鉴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依照宝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政策及 息整理,仅供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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