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经开区工伤认定办理指南:地址、电话、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机构负责对工伤事故实调查、认定和解决。本文旨在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合肥市经开区工伤认定办理的详细指南涵地址、电话、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以便大家可以顺利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1. 合肥市经开区工伤认定机构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与紫路交叉口)
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统一公布安徽省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的公告》,合肥市经开区工伤认定机构的咨询电话为:0551-。
1. 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经开区工伤认定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a. 《工伤认定申请表》
3. 工伤认定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合条件的,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复查。
5. 上一级工伤认定机构应该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6. 对复查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实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可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 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理应提供以下材料:
a.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
2. 工伤认定机构收到复查鉴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复查鉴定决定。
3. 对复查鉴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复查。
工伤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措。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有助于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时,能够及时、顺利地获得赔偿。合肥市经开区工伤认定机构将竭诚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期望本文能够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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