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工伤职工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工伤伤残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南通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及指定医院帮助工伤职工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工伤职工应向所在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长至90日。工伤职工也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应向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10层。劳动能力鉴定应向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工伤职工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实行鉴定。鉴定过程涵现场鉴定和书面鉴定。现场鉴定是指专家对工伤职工实行面对面的检查,书面鉴定是指专家按照提供的材料实行鉴定。
鉴定结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可据此向单位或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南通市之一人民医院南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南通国际友谊医院、南通市红十字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通市复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复医院)位于崇川福地通扬河畔、中国近代工业发源地之一的闸始建于1914年。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可鉴定事故伤残,位于江省南通市青年路。
1. 工伤职工在鉴定期间,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 工伤职工在鉴定期间,应遵守医院规定,配合专家实行鉴定。
3. 工伤职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4. 工伤职工在鉴定进展中,如有疑问,可向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咨询联系0513-。
工伤伤残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理解鉴定流程和指定医院,有助于工伤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期望本文能为工伤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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