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上海市松江区工伤认定的流程、条件以及常见疑惑,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工伤认定事宜。
1.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理应在24小时内向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2. 用人单位在报告工伤事故后,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向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3.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合条件的申请实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4.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后,如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查申请。
5.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复查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6. 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
1.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3.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患职业病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松江区工伤认定部门在哪里?
答:松江区工伤认定部门在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松江区乐都路18号。
2. 松江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答:松江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
3. 工伤鉴定与赔偿怎样实行?
答:工伤鉴定由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赔偿标准依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实行。
4.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
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遵循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工伤认定不服怎样去解决?
答: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查申请。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
6. 松江区工伤赔偿标准怎样去?
答:依据上海市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赔偿金额为本人10个月工资;二级伤残赔偿金额为本人9个月工资;三级伤残赔偿金额为本人8个月工资;四级伤残,赔偿金额为本人7个月工资。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熟悉工伤认定流程、条件和常见疑问,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在解决工伤认定事宜时,建议职工和用人单位遵循法律规定,积极沟通,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全文约1500字)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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