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在波市工伤鉴定工作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波市工伤鉴定中心联系电话及工伤鉴定相关流程帮助工伤职工更好地维护本身的权益。
1. 波工伤咨询热线:12333
全国统一的工伤法律咨询热线提供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2. 工伤鉴定申诉
公示期间如对医学专家组鉴定意见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实申诉。
3. 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系0574-
负责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复政策。
(1)申请人向波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助机上实申报。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事故伤害报告;
- 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
(1)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实初步审核。
(2)如申请材料齐全、合规定,拟认定工伤予以公示。
(1)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拨打电话实申诉。
(2)公示结后,由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慈溪区域组实行审议。
(3)审议通过后,将组织医学专家组实行工伤鉴定。
(1)医学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鉴定结论分为八级至十级伤残。
(2)鉴定结论将告知申请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1. 工伤待遇: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复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
2. 工伤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可享受以下赔偿: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丧葬补助金;
- 抚恤金等。
熟悉波市工伤鉴定中心联系电话及工伤鉴定相关流程,有助于工伤职工在遇到疑惑时及时寻求帮助,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应遵循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信工伤认定和赔偿的顺利实。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关注工伤难题,共同维护工伤职工的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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