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工伤的部门如下:
1.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假利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工伤认定后假使需要实劳动能力鉴定,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首先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则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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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友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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