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行业资讯 > > 正文
2024 09/ 11 19:43:51
来源:网友宏伟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字体: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若责任划分为同责,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以下是具体说明:

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2. 同责意味着在事故中,职工与对方承担相同的责任,而非主要责任。这类情况下,职工仍然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3. 只要事故发生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上,且职工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不是主要责任,就可以申报工伤认定。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4. 工伤认定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同责情况下认定工伤是有法律依据的。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同责可不可认定工伤

同等责任可以申请工伤吗:工伤申请与赔偿流程及法院处理方式

同等责任可以申请工伤吗:工伤申请与赔偿流程及法院处理方式

一、引言 工伤事故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的一种情况。在工伤事故中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能存在同等责任。那么同等责任是不是可以申请工伤呢?本文将围绕同等责任可申请工伤吗这一难题详细介绍工伤申请与赔偿流程以及法院解决方法。 二、同等责任可以申请工伤吗? 1. 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从事工作; (2)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 (3)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是由于工作起因造成的。 2. 同等责任

工伤认定新规:同等责任事故也可判定为工伤,详解工伤认定标准与条件

工伤认定新规:同等责任事故也可判定为工伤,详解工伤认定标准与条件

在现代社会工伤疑问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必不可少环节。长期以来工伤认定的标准相对严格,使得部分劳动者在遭受事故伤害后,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我国工伤认定新规的出台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公平的保障。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新规,详细解读同等责任事故也可判定为工伤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熟悉工伤认定标准与条件。 一、同等责任能认定工伤吗?——工伤认定新规解析 同等责任事故也可判定为工伤,这一新规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过去,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劳动者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若劳动者存在一定责任则难以认定为工

工伤赔偿新规:同责赔偿原则下的工伤权益保障

工伤赔偿新规:同责赔偿原则下的工伤权益保障

工伤赔偿新规:同责赔偿原则下的工伤权益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工伤赔偿作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紧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近日我国工伤赔偿新规出台明确了同责赔偿原则,旨在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同责工伤的赔偿、医疗费用报销、交强险赔付等方面,解读工伤赔偿新规,为工伤职工提供权益保障的参考。 一、同责工伤赔偿原则下的工伤权益保障 1. 同责工伤的赔偿 同责工伤,即劳动者在履行职务期间因第三方起因受到伤害,劳动者和第三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依据工伤赔偿新规,同责工

同责任算工伤吗:同等责任能否申请工伤及赔偿详解

同责任算工伤吗:同等责任能否申请工伤及赔偿详解

一、引言 在我国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关于同责任是不是算工伤以及同等责任能否申请工伤及赔偿,多人存在疑惑。本文将围绕这一话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二、同责任算工伤吗? 1. 同责任的概念 同责任,是指在工伤事故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对事故的发生都有一定的责任。在这类情况下,双方的责任是相等的。 2. 同责任算工伤吗?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进展中,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同责事故中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及赔偿流程详解

同责事故中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及赔偿流程详解

同责事故中怎么样申请工伤认定及赔偿流程详解 导语:在我国,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工伤事故并非完全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承担责任,而是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这类事故被称为同责事故。那么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怎样申请工伤认定及赔偿呢?本文将为您详解同责事故中工伤认定及赔偿流程。 一、同责事故中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 1. 工作时间:工伤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内涵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及因工作起因在上下班途中的时间。 2. 工作场所:工伤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涵用人单位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以

【纠错】 【责任编辑:网友宏伟】
阅读下一篇:

Copyright © 2000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辽B2-20140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