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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 31 17:18:34
来源:江辰君

江西省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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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伤认定决定书

一、工伤认定案件基本情况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一起工伤认定案件的决定书予以公示。本案件涉及工种:装模工,申请人:小红身份证号码:513022*7999,住址:四川省汉县三墩乡龙洞村四组26号。小红于2023年12月12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过程

1.公告送达

经多方联系无果我局于2024年1月17日公告送达,请求小红所在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我局工伤管理股()实相关事宜的办理。

2.工伤认定小组会议讨论

2024年1月17日,工伤认定小组会议讨论小红此次事故所受伤害是不是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讨论,认定小红此次事故所受伤害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意认定为工伤。

3.工伤认定申请受理

我局于2024年6月3日受理了小红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依照企业登记信息载明地址向其所在公司邮寄《认定工伤决定书》。因邮件被退回我局依法公示工伤认定决定。

三、工伤认定决定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

1.认定小红于2023年12月12日所受伤害为工伤。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小红所在公司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小红所在公司应在收到本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供不认为属于工伤的有关书面证据等材料。如公司不提供相关证据,视为认同工伤认定决定。

四、工伤认定决定的送达与生效

1.本工伤认定决定书自送达小红及其所在公司之日起生效。

2.小红及其直系亲属、所在公司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本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3.如小红所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不认为属于工伤的相关证据,我局将依法强制行工伤认定决定。

五、工伤认定相关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2.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3.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

4.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5.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6.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7.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六、结语

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措。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工伤认定案件,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各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工伤保险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本文共计1500字右,自动排版)

精彩评论

头像 章漱凡 2024-10-31
工种:装模工 身份证号码:513022***7999 住址:四川省汉县三墩乡龙洞村四组26号 小红于2023年12月12日向我局提出对其本人工伤认定申请。
头像 沉浮 2024-10-31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
头像 雨林沐风 2024-10-31
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经多方联系无果,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我局工伤管理股(电话:。
头像 江晨希 2024-10-31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在60日内依法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头像 亚娜 2024-10-31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等的规定,如你单位不认为新六的受伤属于工伤,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供不认为属于工伤的有关书面证据等材料。本局依法受理申请工伤认定—案,案件受理后己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举证通知书。经我局调查核实情况。
头像 虫离先生 2024-10-31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王*英 : 你(单位)于 2024 年 06 月 03 日提交 王*英 52020319870408*** 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 合工伤认定申请的条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头像 2024-10-31
本局受理叶*青工伤认定申请后,已按规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按照企业登记信息载明地址向你公司邮寄《认定工伤决定书》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头像 2024-10-31
【纠错】 【责任编辑:江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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