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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对于理解工伤认定书的办理地点、流程和所需材料至关要紧。本文将详细介绍山市工伤认定书的办理情况帮助工伤职工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山市工伤认定书办理地点位于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南路)C座104。这里是山市工伤认定申请的主要办理机构,负责接收和审核工伤认定材料。
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之一个工作日,应向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电话申报。
在电话申报后,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可前往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
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后,需详细填写表格内容。表格中包含请求所在企业章同意伤者实行工伤鉴定等内容。
填写完的工伤申请认定表需连同以下材料一并提交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证明材料;
(4)患职业病的诊断证明。
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工伤认定材料后,将对材料实审核。如材料齐全且合工伤认定条件将实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通过后,职工本人或委托人可前往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工伤认定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证明材料;
4.患职业病的诊断证明。
1.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1年内提出。超过1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2.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或是说职工本人提出。如职工本人因伤情严重无法提出申请,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如需实行工伤鉴定,应向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4.工伤认定书是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依据。一旦认定通过,职工可据此向劳动保险机构申请工伤待遇。
山市工伤认定书的办理流程相对简单,只需依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便可顺利完成工伤认定。对受到工伤的职工而言,熟悉工伤认定书的办理地点、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待本文能为工伤职工提供有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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