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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怎样正确认定责任,成为了一个点疑惑。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责任部门、工伤认定流程等方面,详细解答工伤应去哪里认定责任。
在遇到工伤难题时,首先需要确定责任部门。一般而言工伤疑问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具体包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和医疗保障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理应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或是说应该参保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机构一般应为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倘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则应为用人单位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审查期间可能需要对事故现场实行勘查、调查取证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对认定为工伤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不认定为工伤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
审批通过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工伤认定责任书,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
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假若用人单位拒不举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假若审批期限届满,仍未作出决定的,能够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须要促办理。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在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正确认定工伤责任部门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具有必不可少意义。在工伤认定进展中,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都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实。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及时作出工伤认定,为职工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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