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行业资讯 > > 正文
2024 10/ 26 11:05:32
来源:国俊艾

认定工伤的几种形式

字体:

认定工伤的几种形式及其实践探讨

一、引言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或工作伤害是指职工在实工作职责进展中发生的事故。在我国工伤认定体系不断完善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工伤的定义、认定形式、认定程序等方面展开论述探讨工伤认定的几种形式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工伤的定义及范围

(一)工伤的定义

工伤是指职工在实工作职责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含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二)工伤的范围

以下情况可被视为工伤:

1. 工作时间及场所内因为工作而受伤;

2. 工作前后在工作区域实相关准备或收尾工作引起的伤害;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的几种形式

(一)自愿申请认定

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可以主动向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工伤认定的最常见形式。

(二)法律分析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工伤的几种形式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下,咱们就这七种情形实行详细解析:

认定工伤的几种形式

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类工伤认定较为直接,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即可认定为工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类工伤认定主要关注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这类工伤认定主要针对劳动者在工作进展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等意外伤害的情况。

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类工伤认定主要关注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情况。

认定工伤的几种形式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类工伤认定涵了除上述四种情形之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理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三)用人单位认定

用人单位在接到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对职工的伤害情况实调查核实。如认为职工的伤害合工伤认定条件,理应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工伤认定的程序

(一)职工申请

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理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书;

认定工伤的几种形式

2.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 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

4.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

5. 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认定工伤的几种形式

(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

用人单位接到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对职工的伤害情况实调查核实。如认为职工的伤害合工伤认定条件,理应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保险机构认定

工伤保险机构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认定为工伤的,理应书面说明理由。

五、结论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工伤认定的几种形式为职工提供了多元化的 途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该充分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工伤保险机构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

精彩评论

头像 够狠才男人 2024-10-26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
头像 螺旋真理 2024-10-26
在中国,工伤认定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自愿申请认定: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可以主动向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头像 叶佳桐 2024-10-26
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
【纠错】 【责任编辑:国俊艾】

Copyright © 2000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辽B2-20140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