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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工伤职工而言及时获得工伤认定是保障其权益的基础。那么在工伤认定进展中究竟由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呢?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的主体展开论述。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这三类主体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发挥着必不可少作用,共同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即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应由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职工所在单位有责任及时向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期间,应主动向经办机构报告工伤事故,协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救治受伤职工,保障其医疗待遇;
(2)为工伤职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3)协助工伤职工实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是工伤认定的直接受益者其本人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权利。在工伤认定进展中,职工本人可亲自办理相关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假如工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难以亲自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其直系亲属可代为提出申请。直系亲属包含:配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工会组织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有责任协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认定期间,工会组织可发挥以下作用:
(1)为工伤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2)协助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实行协商;
(3)监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
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期间,有权向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有权对工伤认定结果提出异议。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在此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是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工伤认定的主体包含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这三类主体共同承担着工伤认定的工作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赔偿和复。在工伤认定期间,各主体应充分发挥作用共同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和社会各界也应关注工伤认定工作,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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