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认定职工工伤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工伤认定工作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近期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正式认定了一起职工工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将围绕省人社厅认定工伤的事项、认定进展中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公告等内容对此次工伤认定实行详细解读。
### 一、省人社厅认定工伤的事项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省人社厅认定工伤的主要事项包含以下几方面:
1. 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2. 工作起因引发的职业病:在工作进展中,因接触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等引起的职业病,应该认定为工伤。
3.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工作期间,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该视同工伤。
4.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 二、省人社厅认定工伤须要提供证人证言是不是违反法律规定
在此次工伤认定中,省人社厅需求提供证人证言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那么此类须要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申请理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3. 有关单位或是说个人的证明材料;
4. 受伤害职工的劳动合同或是说其他证明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5. 受伤害职工的医疗证明。
从以上规定可看出,并不存在明确须要提供证人证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可以为工伤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撑。只要证人证言真实可靠,不违反法律规定,省人社厅需求提供证人证言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 三、人社部工伤认定与省人社厅工伤认定
人社部工伤认定和省人社厅工伤认定有何区别?实际上,两者在工伤认定标准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操作期间,可能将会有所不同。
人社部工伤认定主要负责制定工伤认定政策、指导全国工伤认定工作,并对各地工伤认定工作实监和指导。而省人社厅工伤认定则是具体实工伤认定工作的部门,负责本省范围内的工伤认定工作。
在此次中省人社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工伤实行了认定,体现了工伤认定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 四、2020年人社局工伤认定公告
2020年我国各级人社部门发布了工伤认定公告,对当年工伤认定工作实行总结和公示。以下是部分公告内容:
1. 工伤认定基本情况:公告中详细介绍了当年工伤认定的基本情况,包含工伤认定申请数量、认定工伤人数、认定非工伤人数等。
2. 工伤认定政策解读:对《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理解读,帮助广大职工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3. 工伤认定案例分析: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工伤认定案例实分析,以案说法,增进职工的法律意识。
4. 工伤认定工作须要:对今后工伤认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请求,须要各级人社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 五、总结
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认定职工工伤体现了我国工伤认定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人社部门应继续严格实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广大职工也要增强法律意识,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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