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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 09 23:52:13
来源:用户琼怡

单位快递员派送途中摔伤 获认定为工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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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快递员派送途中摔伤获认定为工伤案例

导语: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的勃发展快递员的工伤事故也日益增多。本文将通过一则真实案例探讨在取送快递进展中摔伤是不是可认定为工伤以及怎么样为快递员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正文:

一、案例概述

某快递公司员工小王在一次上班时间取快递进展中不摔倒引起骨折。小王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认为其在取快递期间并非在工作岗位上,拒绝认定为工伤。小王不服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单位快递员派送途中摔伤 获认定为工伤案例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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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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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案例分析

1. 小王在工作时间内取快递,属于工作范围内的表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一项的规定,小王在取快递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单位快递员派送途中摔伤 获认定为工伤案例

2. 小王在取快递进展中,并非在工作场所内,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认定为工伤。小王取快递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故此其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3. 小王在取快递进展中,未有违反公司规定,也未有明显的过失。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小王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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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伤认定结果

经过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核实小王在取快递期间摔伤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快递公司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小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五、案例启示

1. 单位应该加强对快递员等特殊岗位员工的劳动保护,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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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以及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时,要留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信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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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级和社会各界要关注快递员等特殊岗位员工的权益保障疑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通过这则案例,咱们可以看到,在快递员等特殊岗位员工的工伤认定中,要充分考虑其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情况,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升级安全意识,防范意外伤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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