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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 19 09:04:15
来源:酆有银

工伤认定全解析: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标准案例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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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全解析: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标准案例与法律依据

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概述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后认为不合工伤认定条件,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具有要紧意义,一方面可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误判引起企业承担不必要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有助于规范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确信基金的合理采用。

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范文模板

以下是一份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范文模板: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编号:_______

申请人: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_______

决定日期:_______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就你(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如下决定:

一、基本情况

申请人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其员工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须要认定工伤。

二、审查情况

本局依法对申请材料实行了审查,并调阅了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发现以下情况:

1.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整不能证明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在工作进展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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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员工受到的伤害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三、决定

依照上述审查情况本局决定不予认定员工_______的工伤。

四、法律依据

本决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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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复查

如对本决定不服,申请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特此通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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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标准案例解析

以下是一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案例解析:

案例:某公司员工甲在工作中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甲的家属向公司所在地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审查情况: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经审查发现甲晕倒的起因是突发性疾病而非工作起因。甲的家属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证明甲的死亡与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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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甲的死亡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予认定工伤。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甲的死亡原因是突发性疾病,而非工作原因。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突发性疾病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是正确的。

四、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法律依据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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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理应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不是认定工伤的决定。不予认定工伤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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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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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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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五、总结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的必不可少法律文件。通过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解析,咱们可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法律依据,从而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员工应该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正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信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应该依法履行职责,确信工伤认定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纠错】 【责任编辑:酆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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