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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 18 22:29:01
来源:一点灵犀

工伤认定纠纷:探讨不予认定工伤案件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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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纠纷屡见不。本文旨在探讨不予认定工伤案件中的诉讼主体资格疑问分析不予认定工伤的诉讼主体情形、诉讼途径及相应的法律适用。期望通过本文,为应对工伤认定纠纷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一、引言

工伤认定纠纷在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其中不予认定工伤案件更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这些案件中,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本文将从不予认定工伤的诉讼主体资格入手,分析不予认定工伤的诉讼主体情形、诉讼途径及法律适用以期为应对此类案件提供有益的探讨。

二、不予认定工伤的诉讼主体情形

(一)不予认定工伤的诉讼主体有哪些情形

1.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工伤认定的主要责任主体,若其认为职工所受伤害不合工伤认定条件,可提出不予认定工伤的申请。

2. 职工:职工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若认为本人所受伤害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不予认定,职工可提起诉讼。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工伤认定的法定部门负责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若其认为不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二)不予认定工伤的诉讼主体有哪些呢

1.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纠纷中,能够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诉讼。

2. 职工:职工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往往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纠纷:探讨不予认定工伤案件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多数情况下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三、不予认定工伤能否以侵权起诉

不予认定工伤的案件中,职工能否以侵权起诉,学术界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不予认定工伤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职工应以劳动争议案件提起诉讼。另一种观点认为,不予认定工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能够以侵权案件提起诉讼。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因为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不予认定工伤实际上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以侵权案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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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诉讼

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诉讼,是指职工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职工在起诉时,应该提供以下证据:

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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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 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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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支持职工主张的相关证据。

五、不予认定工伤情形

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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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但未及时报告用人单位的;

2.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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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工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

4. 职工因犯罪、自杀、斗殴等情形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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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职工在工伤认定进展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不予认定工伤案件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难题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本文通过对不予认定工伤的诉讼主体情形、诉讼途径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探讨,期望能为解决此类案件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在实际操作中,各级法院应严格依法审查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工伤认定纠纷:探讨不予认定工伤案件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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