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行业资讯 > > 正文
2024 08/ 10 13:01:19
来源:左丘运恒

波市鄞州区隘镇工伤认定中心详细地址查询

字体:

波市鄞州区隘镇工伤认定中心详细地址查询指南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工伤认定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要紧环节也逐渐被广泛关注。在波市鄞州区隘镇,工伤认定中心为劳动者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波市鄞州区隘镇工伤认定中心的详细地址查询方法,帮助您顺利办理工伤认定事宜。

一、工伤认定中心简介

波市鄞州区隘镇工伤认定中心是负责辖区内的工伤认定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受理、审核工伤认定申请,为劳动者提供工伤认定服务。工伤认定中心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伤认定中心详细地址查询方法

1. 电话查询

您可以通过拨打鄞州区工伤认定中心电话实查询,电话号码为:0574-8928XXXX。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详细的地址信息。

2. 网址查询

您可以通过访问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工伤认定中心的详细地址。网址为: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442495index.html。在网站首页,您可找到工伤认定中心的相关信息。

3. 政务公开专区查询

您还可前往鄞州区隘镇的政务公开专区查询工伤认定中心的详细地址。办公地址为:鄞州区隘镇人民北路2号。

4. 实地查询

若是您已经身处鄞州区隘镇,可直接前往工伤认定中心实实地查询。以下是工伤认定中心的详细地址:

机构名称:工伤认定中心

机构负责人:健

联系办法:0579-

波市鄞州区隘镇工伤认定中心详细地址查询

机构地址:东阳市振兴路60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

三、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资料

在工伤认定中心,您需要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事故发生经过及证明材料;

(5)医疗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波市鄞州区隘镇工伤认定中心详细地址查询

2. 受理与审核

工伤认定中心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将实行受理与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伤认定中心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3. 公示与送达

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将通过EMS快递送达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同时工伤认定中心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工伤认定结论,供社会各界监。

四、关注事项

1. 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理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2. 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3. 在工伤认定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需理解相关政策法规可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

五、结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波市鄞州区隘镇工伤认定中心的地址查询方法,期待对您办理工伤认定事宜有所帮助。在办理工伤认定期间请务必依照规定程序实,确信本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愿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平安健,远离工伤事故。

精彩评论

头像 范婷 2024-08-10
本局受理的申请人芳成与你(单位)工伤认定一案,现已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张景旺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
头像 鸢飞 2024-08-10
网办地址: 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凉山分站点(https://lsz.sczwfw.gov.cn/)--““直通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在线咨询”。
头像 小虾汉斯 2024-08-10
我区的工伤认定受理窗口还将续下放, 云龙镇、祥镇、隘镇、首南街道的 企业也即将获得就近申请工伤认定的便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内古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陈小兵等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8月5日至8月7日。
头像 等我变优秀 2024-08-10
在伤情稳定后,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前往波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实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地址: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内。联系0574-。 提交申请资料。
头像 尼佬 2024-08-10
头像 白淑英 2024-08-10
事实与理由:本案案由错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工伤也未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也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是无效鉴定。公示结后,由鄞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将通过EMS快递到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纠错】 【责任编辑:左丘运恒】

Copyright © 2000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辽B2-20140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