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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劳动者可能存在遇到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此时工伤认定就显得为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市工伤认定申请的详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联系办法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办理工伤认定事宜。
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是一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的登记、管理和发证工作以及依法征收工伤保险基金。其主要工作包含劳动者工伤申请受理、工伤鉴定和工伤评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致使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的情况,可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突发疾病死亡的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应该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之一个工作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4)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职工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可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应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鉴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证明;
(4)其他与工伤鉴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依照工伤鉴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实行评定,并据此确定工伤待遇。
熟悉和掌握 市工伤认定申请的详细流程与联系办法,有助于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时及时获得相应的待遇。期待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帮助,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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