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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对于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扬州市工伤认定的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关注事项帮助您顺利办理工伤认定。
在扬州市申请工伤认定首先需要有劳动合同,若不存在劳动合同则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事故指的是在工作进展中,由于工作起因致使的伤害。工伤认定需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提出。
单位社保经办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遵循相关法规和工伤认定标准实审核。
在工伤认定申请通过后,职工需要实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结或医疗期满之后。
依据工伤鉴定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 《工伤认定申请表》
如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工会组织证明。
依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职工工伤认定单位申请表》
- 《扬州市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提出超过规定时效的,将无法实行工伤认定。
在申请工伤认定前,务必保障劳动合同齐全。若劳动合同丢失,应及时补办。
事故证明材料是工伤认定的要紧依据,应确信材料真实、完整。
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职工需在医疗结或医疗期满后及时实行鉴定。
如需理解工伤认定相关政策,可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2333实咨询。
扬州市瘦西湖路53号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拨打0514-实行工伤认定相关电话查询。
熟悉工伤认定流程和材料准备,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及时、顺利地实行工伤认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期待本文能为扬州市民提供实用的工伤认定指南,帮助您在遇到工伤疑问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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