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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要负责部门承担着拟定全市工伤保险政策、组织实、工伤鉴定和认定等工作。本文将详细介绍太原市工伤鉴定与认定机构,以及工伤认定办理流程,为广大职工提供便捷的办理指南。
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成立于2004年8月,隶属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额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实工伤鉴定。中心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桃园三巷29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主要机构。在太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隶属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应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
太原市伤残鉴定机构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鉴定。
(2)医务鉴定机构: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实行工伤鉴定。
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
(4)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单位应在职工受伤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
(4)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单位申报的材料后,理应在15日内实行审查。审查内容包含:
(1)申请材料是不是齐全。
(2)是不是合工伤认定条件。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完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合工伤条件的,应该予以认定;对不合工伤条件的,应该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受伤职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含:
(1)工伤医疗待遇:包含治疗费用、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工伤津贴:依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照伤残等级支付。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遵循规定支付。
太原市工伤认定办理中心位于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万林区南屯南街1号)工伤保险办事窗口。
登记窗口:2366996
征缴窗口:2366993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
(4)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广大职工在遇到工伤疑惑时应详细熟悉相关政策,按照办理流程实申报。太原市工伤认定办理中心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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