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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日益完善工伤认定与鉴定成为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长春市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必不可少城市其工伤认定与鉴定工作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长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与鉴定的相关地址和电话帮助您熟悉工伤认定与鉴定流程为您提供便捷的查询指南。
工伤认定是指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况实行认定确认其是不是属于工伤。工伤鉴定则是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实评估,确定其伤残等级。工伤认定与鉴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对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关键意义。
长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工伤认定与鉴定工作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涵:
- 实、省工伤保险政策法规;
- 拟订完善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
- 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
长春市工伤认定委员会位于长春市办公大楼内负责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长春市工伤鉴定定点医院,负责对工伤职工实行劳动能力鉴定。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冬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0431-
联系0431-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道平治街545号(原南关区教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冬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0431-12333(24小时服务热线)
(1)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
-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
- 单位证明材料等。
(2)工伤认定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工伤认定审查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不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1)工伤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工伤职工可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鉴定。
(2)工伤鉴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工伤鉴定申请后,委托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工伤职工实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鉴定结果: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依照鉴定结果,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
熟悉长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与鉴定的相关地址和电话,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属而言至关必不可少。期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为您提供便捷的查询指南,帮助您在工伤认定与鉴定期间少走弯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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