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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长春市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常见疑问解答帮助您更好地熟悉和办理工伤认定。
长春市工伤认定主要办理机构为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位于长春市西朝阳路XXX号。以下是详细地址及联系形式:
信息公开0431-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1. 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 受理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实工伤认定,并在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 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职工。
6. 受伤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事故伤害报告书;
3. 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路线图、作息时间表;
6. 因公受到伤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是不是需要收费?
答:工伤认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2. 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答: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工伤认定结果是不是能够申请重新鉴定?
答:受伤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4. 工伤认定通过后怎样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答:工伤认定通过后,受伤职工能够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理应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职工。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措,熟悉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常见难题解答,有助于受伤职工更好地维护本人的权益。在办理工伤认定期间,请务必依照规定程序实,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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